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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新电池法提案草案,准备在实施《电池法》后废除现有电池指令(2006/66/电路)。
据了解,自2006年以来,电池和废电池在欧盟市场根据电池指令(2006/66/EC)实行监管。因为社会对电池的需求迅速不断增加,为了***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欧盟对所有投放市场的电池都提出了强制性规定,努力***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新法规旨在确保投入欧盟市场的电池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具有可持续性和安全性。该法规准备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现行电池指令除部分条款外,自2023年7月1日起失效。
新的电池法调整了实施方法。该准备不再遵循以前的命令控制方法,而是转变了法律法规,完成了欧盟的协调,避免了各成员国制定的废物收集和回收措施不一致导致的监管框架冲突,降低了命令变换导致的时间和法律不确定性,确保了各成员与此同时履行义务。
新型电池法调整控制范围,重新划分电池类别,准备将电动汽车电池从工业电池中分离出来,做为单一类别实行控制。并明确了汽车电池应达到的有害物质的受限,如汞不超过0.1%,镉不超过0.01%。
新型电池法转变了碳足迹再生原料、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可拆卸性和可更换性、二维码标签和CE标签、电池信息管理系统、电池护照、安全性等控制规定。更新了电池废弃规定和原材料回收水平。
新型电池法实施模式的变化和新规定的不断增加意味着电池行业需要在合规应对模式和方法上实行重大创新。海关提醒相关企业持续跟踪研究《电池法》的相关规定和生效时间,提前处理,使出口到欧盟的产品从原材料到包装符合《电池法》的规定。除此之外,企业应大力加强技术研发,要做好电池设计评估和材料安全评估,从而提高电池的安全性能和环境标准,尽快符合欧盟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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